关于在机电行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9-03-12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机电行业企业: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后,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一系列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和指示,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商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已有181个全国性商会协会经批准陆续在行业内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至2013年底,已有近万家企业参加了信用等级评定。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对提高行业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参评企业应用信用评级结果,将对企业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支持和帮助,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我协会决定自2014年起,在已有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对机电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大行业信评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机电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简化企业参评程序,帮助企业做好信用评级应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诚挚欢迎各类机电企业单位踊跃报名,根据企业主要经济活动类别提交相关材料,积极参加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信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申评企业单位了解信用评价的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可登陆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网站查询或直接与协会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

  申评企业单位自愿报名,并以《中国机电产品流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填写《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以下称“申报书”)。

  二、各申评企业单位需填写并打印电子版《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后,与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协会信用工作办公室。

  三、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单位需交纳参评费12500元(包括复评费)。按照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第三方评价机构费用、管理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统一,不与企业经营规模或其他指标相联系,不以任何名义提高收费标准。

  经协会审核同意申评企业单位《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后,另通知其将参评费汇至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开户名称: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 0014 0901 4434 287

  四、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应积极组织本行业会员企业单位参与申报,并统一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协会信用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大锋  电话:01068020880      1355244233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月坛理想大厦420室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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